澳门新皇冠app首页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及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与健康及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全方位、全过程、无死角、无遗漏地层层落实,织密织实安全管理这张网,真正把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确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条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校教职员工及广大学生的共同任务。各级领导干部、全体教职员工及广大学生均应牢固地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认真做好各自岗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细则中规定的生产活动是指教学、科研、管理、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和后勤服务等各类活动。凡冠本校校名或在本校及附属单位从事上述活动的单位与个人均须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第五条 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以二级单位为主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学校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协调监督,其他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学校年终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第六条 成立澳门新皇冠app首页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全校安全生产工作。安委会由学校党政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担任主任、副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园安全管理处,由学校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担任主任,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各二级单位、附属单位要相应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由本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担任副组长,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 凡是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的单位与个人,都要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岗位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 安全生产主体工作职责
第九条 澳门新皇冠app首页-官方平台书记、校长是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
2.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提出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
3.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对学校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做出决策;
4.定期召开校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的工作汇报,开展考核,决定奖惩事项,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第十条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校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落实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2.负责审定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文件;
3.定期召开学校安委会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4.布置安全教育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对领导干部、安全员等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搞好全校各类应急逃生演练活动;
5.督促、检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指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工作,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分管其他工作的校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生产、经营、服务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的要求,对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全面管理。
2.结合工作分工,有计划地组织所属领导干部、安全员开展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3.督促所分管部门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积极查找工作不足,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十二条 学校各二级单位、附属单位的党政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全面负责。
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传达并贯彻落实学校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分解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生产、经营、服务业务工作“五同时”。
第十三条 学校各二级单位、附属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安全生产职责:
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检查、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2.在审查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等重大技术项目时,同时审查技术安全保证措施。并对各项由本单位组织的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安排专人管理,对安全负责。
3.组织所属师生员工(含临时工、合同工)进行安全教育;
4.认真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安全问题台账,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确保安全;
5.督促制定所属单位试验、生产场地和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进行新的易燃易爆性试验项目之前,必须组织进行安全性评审;
6.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安委会办公室报送;
7.积极参与校园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各类活动。
第十四条 学校各二级单位、附属单位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领导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负领导责任。
第十五条 科室、实验室、机房等重要库室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学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库室教学、科研、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2.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作业环节中去,做到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要经常深入实际进行安全检查,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3.组织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自澳门新皇冠app首页保护能力;
4.进行新的试验项目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性评审规定,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5.组织制定本科室、实验生产场地和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实施;
6.组织所属人员学习安全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做到遵章守纪,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对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或违章蛮干以致造成事故者,提出奖惩意见;
7.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逐级上报;
8.督促检查所属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9.有权拒绝一切违反安全规章的指令。
第十六条 各类科研项目课题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课题组教学、科研、生产中的安全负责;
2.根据课题内容(或生产任务)的工作要求,制订出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